|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智慧"不容浪费 |
|
|
| 薛晖 晨报 2002-05-29 |
科研成果无正当理由而不实施转化的,政府有权予以干预。近 日,有关部门专门发文制止这种浪费科研人员智慧的现象。 由科技部和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的若干规定》 中特别提出了加速科研成果转化的一些措施。并指出对科研成果不及时转化的,政 府将予以干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以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研项目除外。 科技计划管理部门将不再是“只管耕耘不问收获”,在拨款的同时,将要求科研单 位计划好对成果的知识产权申报工作。并规定,如果科研单位在申请专利方面缺少 资金,可以从科研计划费中列支。 此前,一些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重评奖、重鉴定、轻专利,成果完成后不是积极采 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而是首先发表论文或参加评奖,丧失了取得专利的良好时 机。导致科研人员的智慧一直被“冷藏”在书柜里。 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中国重大科技成果登记为3万多项,而同期全国科技计 划仅申请发明专利1000件左右。无视知识产权等于放弃成果的价值。随着中国 加入WTO后,压力随之而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严峻挑战。据统计, 1985年到1999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的27.6万件中,一半以上来 自国外,到2000年这一比例又有上升。 《若干规定》除表明政府干预的态度外,还进一步鼓励科研人员技术创新和成果转 化的积极性。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转让科研成果时,成果完成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 受让的权利。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