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2月18日下午,北京網絡新聞信息評議會召開本年度第一次會議,就近期北京地區網絡媒體有關香港藝人所謂"豔照門"事件的報道及信息傳播行為進行評議。評議會強烈譴責個別網站肆意傳播相關色情乃至淫穢照片的行為,對搜狐網等網站主動抵制相關照片在網上流傳的行為高度稱贊。
近期發生的某香港男藝人與多名女藝人"豔照"曝光事件,引發了港澳台和內地網民的關注,成為連日來北京地區一些網絡媒體報道與傳播熱點。但是本評議會注意到,在對此事件的報道與傳播中,個別網站的所作所為不僅超越了社會道德的底線,也超越了法律的底線。這些行為包括:在報道與傳播中對當事藝人明顯有違社會道德與倫理的行為,一味炒作和渲染,而根本不做任何評判,極易對喜愛"追星"的青少年特別是未成年人產生誤導;更有甚者,個別網站利用搜索引擎、論壇、博客、相冊等方式,大量傳播名為"豔照"、實質上大多屬于色情乃至淫穢的相關照片,使得互聯網上一時間出現了一股群體性傳播淫穢照片的濁流。
評議會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等多部法律法規對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信息的刑責均有明確規定。個別網站一味迎合少數網民的低俗閱讀需求,肆無忌憚地利用互聯網傳播色情、淫穢照片,背離了北京網絡媒體文明辦網、文明上網宗旨,有損于中國互聯網整體形象和互聯網行業的健康發展。
評議會對百度網在這次事件中的表現提出嚴厲批評。百度網上的某些關鍵詞檢索及 "貼吧",成為此次"豔照門"事件中色情、淫穢照片集中展示、再次傳播的平台。在北京網絡媒體已經行動起來共同抵制"豔照"傳播後,百度網仍未進行有效封堵、屏蔽,且多加辯解、拖延,致使大量色情、淫穢照片長時間駐留。為此,評議會責成百度網通過媒體就此次色情、淫穢照片傳播所造成的危害向社會公開道歉。
評議會特別對北京地區主流網絡媒體在"豔照門"事件報道與傳播中的社會責任意識給予高度贊揚,尤其對搜狐網一批版主率先在全國網絡界發起"共同抵制'豔照門'圖片網上傳播"的倡議給予高度評價。在該倡議之後,搜狐、新浪、網易、中華、鳳凰、博客網、中搜等北京地區網站又向廣大網友進一步發出了"不下載、不保存、不主動傳播,最大限度地防止豔照落入兒童手中"的呼籲,並得到越來越多的全國各地網站、版主和廣大網民的響應和支持。評議會認為這些網站、版主和網民的行為,真正體現了中國互聯網業界的良知和責任感,體現了廣大中國網民的素養和主流意願。
目前,"豔照門"事件中的數百張色情、淫穢照片仍通過各種方式在互聯網上傳播。要想遏制其蔓延和泛濫,僅靠北京網絡媒體的行動遠遠不夠。為此,北京網絡新聞信息評議會鄭重呼籲,全國的網絡界立刻行動起來,在輿論上,不給淫穢照片的傳播提供借口;在技術上,不給淫穢照片的傳播提供平台,為建設一個自律、文明、健康、規範的網絡環境而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