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關19日對外公布,該關近日在空港旅檢渠道查獲37枚未經加工的整麝香。
據了解,欲攜帶這批麝香出境的是一名韓國籍旅客。當天,這名旅客將物品藏匿于隨身行李中,未向海關申報出口。海關查獲後,這名旅客也沒有出具相關文件證明。
據了解,麝香是我國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麝的分泌物,可以制成香料,也可以入藥。由于供不應求,麝香的市場價格非常昂貴。目前,國際市場的麝香價格約為黃金價格的6∼8倍。
海關人員介紹,由于麝類動物目前已成為瀕危物種,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列名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對麝及其制品(無論野生還是馴養繁殖)進出口海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進行管理。
海關在此提醒,進口或者出口《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中的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列名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在向海關申報進口或出口時,應提交國務院林業、農業(漁業)主管部門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接受海關監管,並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將海關驗訖的允許進出口證明書副本交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備案。過境、轉運和通運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自入境起至出境前由海關監管。非法進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由海關依照《海關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大連海關 張妮) |